首批国家软件产业基地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首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首批“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基于成都高新区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的总体要求,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园公司)搭建了数字服务出口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为高新区企业提供全球应用加速、安全合规、智能本地化等一系列产品及服务,支持企业数字服务出口,推动成都数字贸易经济增长,打造成都市企业出海高质量发展高地。现将服务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数字服务出口共性技术支撑平台服务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单位工商、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单位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完成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信息填报,填报指导详见附件1。
二、产品及服务
服务平台提供出海基础服务包和多种增值服务包,包括海外云计算服务、海外营销服务、云商店服务等。出海基础服务包含一定数量的ECS产品;海外云计算服务包括计算服务包、存储服务包、网络服务包等产品及服务;海外营销服务包括通用营销服务包和跨境电商服务包;云商店服务包括零售服务包、数据迁移服务包、咨询实施服务包等。具体的产品与服务详见《数字服务出口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产品与服务清单》(详见附件2),后续此清单将根据产品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平台服务,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服务价格如下:
1.出海基础服务包的服务金额由申请单位承担10%费用,其余费用由软件园公司申请相关政府补贴支持。出海基础服务包累计申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其中单家企业累计申请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2.出海增值服务包的服务金额由申请单位承担60%费用,其余费用由软件园公司申请相关政府补贴支持。出海增值服务包累计申请补贴总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其中单家企业累计申请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具体的服务金额和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平台服务协议为准。如因项目服务补贴额度发放完毕,软件园公司不再受理及审批补贴相关的服务申请。
四、申请材料
1.《数字服务出口共性技术支撑平台服务申请单》以及相关附件(详见附件3);
2.其它所需证明材料或相关材料。
五、申请方式
申请单位在天府软件园微园区公众号上的数字服务出口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在软件园公司协助下准备申请材料。
六、服务开通及使用
通过评审的申请单位与软件园公司签署平台服务协议,软件园公司协助申请单位完成对应服务开通及使用。
七、联系方式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 888 9028
广 先 生:18215561032
八、其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软件园公司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2 数字服务出口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产品与服务清单.xlsx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日
1. 天府软件园海外工作站(以下简称为“工作站”)是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与海外企业、机构联合建立的海外服务驿站,旨在为成都高新区企业在海外的短期工作提供便利。目前在美国加州圣克拉拉市设有服务站点。
2. 工作站为高新区企业在当地的短期工作提供免费服务和收费类服务,其中免费类服务为申请表中所列项目,收费类服务需要由申请单位与工作站运营单位商谈确定。
3. 工作站为公共场所,其运营机构有权对服务设施、服务时间进行调配,以满足不同申请人的需求。
4. 工作站为申请人提供安全且符合申请需求的场地、服务内容,申请人须自行保管好随身财物和所携带的资料、数据。
5. 申请人需爱惜工作站的设施和资源,如造成工作站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须按照当地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6. 申请人不得利用工作站从事违反中国和当地法律、法规的活动,如申请人在工作站有违法行为,工作站运营单位有权终止服务。
7. 申请人在工作站接受服务期间,人身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等)及财产安全自行负责。
8. 申请人须对工作站服务进行确认和评分。